关于举办私立一中第九届音乐周的通知

各非毕业班年段、班级:

今年是五四爱国主义青年运动91周年,为了贯彻执行省教育厅《关于在中职中小学组织开展“我和我的祖国”系列班级德育活动的通知》精神,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,以学生广泛参与的校园音乐周活动为载体,讴歌祖国,赞美家乡,全面展现我校青少年学生健康活泼、积极向上的思想风貌和丰富快乐的校园文化生活,促进我校综合素质教育的深入开展,努力构建健康和谐的校园环境,经研究决定,在本学期举办以“继承五四精神,发扬青春风采”为主题的私立一中第九届音乐周活动,并举行歌咏比赛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音乐周活动时间:四月

二、歌咏比赛:

1、时间:四月下旬(具体时间另定)

2、地点:学校大礼堂

3、参赛对象:七年级、八年级、高一年、高二年

4、评比办法:七年级取前八名,八年级取前六名,高一年取前五名,高二年取前四

名。

5、评比内容:演唱水平、精神面貌、指挥、服装、出勤、文明观众等项目。

6、参赛要求:

①各班应准备两首歌曲参赛。为了丰富歌咏比赛的内涵,两首参赛歌曲均由班级

自选,所选歌曲要求内容积极向上,具有时代气息。其中第一首歌曲必须反映歌颂祖国,赞美家乡的内容。

    全员参加,服装统一,指定一人指挥,伴奏由音老师负责。

    请各年段班级,组织好本年段班级利用课余时间进行唱歌活动,积极营造一个

班班有歌声的校园文化氛围,共同把本次音乐周活动办好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

 德育处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0年3月31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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